許可事項 | 法律依據(jù) |
幼兒園、小學、初中教師資格認定 | 【法律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) 【法律】《教師資格條例》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發(fā)布 【部門規(guī)章及規(guī)范性文件】《浙江省教育廳關(guān)于印發(fā)〈浙江省實施《教師資格條例》細則(試行)〉的通知》 浙江省教育廳 2001-12-31 |
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、學前教育、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設(shè)立、分立、合并、變更、終止審批 | 【法律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》(2004年2月25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,2004年3月5日國務院令第399號公布,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) |
01 申報中小學教師資格服務指南(龍泉市教育局行政許可科).doc
教師資格認定法律法規(guī)文件網(wǎng)址.docx